上海到北京物流人员成本方面,魏桥热电较之国有发电企业也有明显的优势。一在魏桥热电工作两年负责验水的职工称,他每月工资在2400元左右,去年年底的年终奖刚超过1000元。而据另一名在国有发电企业的工作人员介绍,该厂内正式职工月薪保底为3000元,年终奖则在万元以上,“每逢过节还会发洗衣粉等生活用品”。
此外,近日中电联还称,魏桥热电没有缴纳相关的附加基金和电价交叉补贴。《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》显示,山东滨州的一般工商业用电,电压等级1千伏-10千伏之间的,每度电价格为0.8024元,包括农网还贷0.02元、三峡工程建设0.007元、城市公用事业(1800.842,11.97,0.67%)附加0.01元、中央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.0083元、地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.0005元、可再生能源基金0.008元等6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,另外还有农维费0.0059元。
“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相关规定,这些基金和附加费,将由作为电网公司的山东电力集团向自备电厂征收,并专款专用。”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,魏桥热电厂的电没有上网而直接销售,“那么它是否缴纳了相关的基金和补贴,外人就很难得知了”。上海到北京物流中电联认为魏桥集团侵占了公众利益,“民营企业不能搞特权”。有评论认为应欢迎民企打破电力垄断。
“我不太赞同外界将魏桥热电的做法称作‘魏桥模式’。”王志轩表示,要判定一个事物是否形成模式,必须要看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,“如果说‘魏桥模式’的特征就是‘一方面自发自用,一方面对外供电’,那这种模式其实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。”
山东省物价局于2010年发布的“鲁价格发【2010】112号”《关于规范企业自备电厂价格政策的通知》中规定:企业自备机组原则上自发自用,以用定发,根据电力供需情况,确需上网的,按上网电价结算。同时,《电力法》第二十五条还规定,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能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。
魏桥镇的现实是,魏桥热电和镇供电在该地区分别向各自的居民和企业用户供电;镇供电所的抄表工,抄表的时候也是“有的村庄抄,有的村庄不抄”。“我国电力管理实行的是统一的政策,任何企业都没有权力去超越这个管理权限。”王志轩表示,至于魏桥热电现在的做法如何具体地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,仍需判定。“魏桥供电”事件爆出前后,正值各地关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的举行,民众对于“国有电厂哭喊亏本,民营发电却能盈利”的奇怪逻辑的质疑,也对该事件的发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“这不是能简单比较的问题。”王志轩称,全国各地的电价标准不同,魏桥“低成本发电”的前提条件也存在疑问。上海到北京物流同时,“民众也应该看到,现在国营发电厂也在不断引入竞争、提高效益。”中电联同时认为,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,进入这一领域,就要在享受权利的同时,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民营企业也不能搞特权。魏桥集团的供电方式,实际上是侵占了公众的普遍利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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