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7岁的丁玉赤是福建人,上海到北京货运在株洲市做了23年的鞋帽生意。2007年11月9日,他与汉华公司签订《门面内部定购合同》,购买汉华国际商业城临街门面,约定门面宽度为10米,套内面积100平方米。按照合同约定,门面单价在项目开始销售时再定,丁可按最高优惠标准再优惠10%,并提前确定门面位置。如对方逾期不能交房,丁所交定金超过期限按2.5分计息。
同一天,丁玉赤的妻子赵红丽与汉华公司也签订了一份同样的合同。事后,丁玉赤、赵红丽分别向汉华公司预付了200万元定金,约定18个月后交付铺面。
与范氏姐妹的遭遇一样。汉华公司拿到预售许可证后,上海到北京物流却不肯履行当初的约定。丁、赵在起诉状中称,时至今日,汉华国际商业城一楼门面早已建好,并对外销售,已售门面当中最低单价为每平方米7.8万元。当他们要求对方交付门面时,汉华公司却要求两人按远高于该单价的价格支付房款,并明确表示将单方撕毁合同,不再向丁、赵支付门面。
汉华国际商业城众多购房者中,李志华的遭遇最苦上海到北京专线。2008年夏,株洲企业家李志华与汉华公司董事长赵翰结识,在汉华公司资金最为紧张的时候,以总价1424.3万元的价格购买汉华国际商业城178平方米的店铺一套。这个单价高于当年的铺面价格,达到了套内建筑面积80018元/平方米。合同签订后,李志华按约定付给赵翰1000万元。 |